家長教師會活動

  • 家校合作 促進親子感情

    家校合作 促進親子感情

    2026年1月13日     媒體報導,家校合作,最新消息

    教育局早前邀請本校學生與家長參與「健康家庭齊起動」,鼓勵家長與子女一起建立健康的生活習慣。黃秀儀校長接受教育局訪問,表示近年舉辦的正向家長活動,有助於推廣正向家長教育的理念,對學生的心理健康和情感發展有正面的影響。

  • 2025-2026年度家長教師會會員大會暨家長講座

    2025-2026年度家長教師會會員大會暨家長講座

    2025年11月25日     家校合作,校內活動

    2025-2026年度 #家長教師會 會員大會順利完成,會上除了總結24-25年度家教會會務外,亦選出了新一屆委員

  • 家教會為工友送上心意

    家教會為工友送上心意

    2025年7月25日     家校合作,最新消息,活動花絮

    家教會為感謝工友們一年來的辛勤付出,特別準備禮物以表謝意。這些禮物不僅是對工友們默默耕耘的感激,更是對其校園貢獻的肯定。

  • 家教會「母親節」活動

    家教會「母親節」活動

    2025年5月16日     家校合作,校內活動

    為慶祝母親節,家教會於5月10日母親節前夕舉辦了「提拉米蘇(Tiramisu)製作班」,邀請佛梁的母親們共度溫馨時光。

委員會名單

職位家長委員教師委員
主席張麗華女士/
顧問/黃秀儀校長
副主席梁玉燕女士張嘉賢副校長
秘書鄧沛淇女士黃小瑤老師
司庫梁嘉儀女士曾憲君老師
學術小組張美儀女士溫玉菁老師
康樂小組周桂儀女士王佩玲老師
義工小組梁嘉儀女士杜曉陽老師
學生福利小組李進先生溫光威老師

家長教師會會章

會 名

本會定名為「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梁植偉中學家長教師會」。

會 址

本會的會址是「屯門湖景邨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梁植偉中學」。

宗 旨

本會的宗旨是︰
a) 促進學校與家庭之間的緊密聯繫,以及培養家長與教師及各位家長之間的友好關係。
b) 合力改善學生的福利。

會 員

a) 本會會員分為以下三類:
i)教師會員:本校現任校長及教師自動成為教師會員。
ii)家長會員:所有在本校就讀學生的家長,經繳交年費後即為家長會員。
iii)榮譽會員:本校前任校長及教師、曾在本校就讀學生之家長,於申請加入本會及繳交年費後即為榮譽會員。
b) 教師會員、榮譽會員均以個人為單位,家長會員以家庭為單位。
c) 教師會員及家長會員均享有動議、和議、發言、表決、選舉與被選舉之權利。
d) 榮譽會員可列席本會的會員大會,但沒有投票及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的權利,亦不能選舉常務委員會委員及被選為常務委員會委員。
e) 各會員有履行遵守會章各項規則、依從會議的決定之義務。
f) 家長會員須於每學年開始時繳交年費,榮譽會員須於申請入會及續會時繳足年費,年費之金額由常務委員會決定,經濟有困難者可申請豁免。
g) 除(f)項列明的費用外,任何會員均可自願捐款予本會,以進行一項有意義的工作。
h) 本會不會退還所有已繳交的會費。

組 織

a) 本會由會員大會和一個常務委員會組成。
b) 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,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。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,本會的所有會務均由常務委員會處理。
c) 全體會員大會由常務委員會召開,該委員會可召開周年全體會員大會或特別全體會員大會。
d) 1.會員大會每年最少應舉行一次。會上,主席須就本會的一般會務及財政狀況作出報告;
2.如為選舉年,須舉行選舉,以選出下一屆的常務委員會家長委員。
e) 在接獲最少30名有權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的會員(家長會員、教師會員)提出列明討論某項或某些事宜的書面要求後,亦可召開特別會員大會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的通知須於開會之前的10日送交各會員。
f) 所有會員大會的法定出席人數為全體家長會員、教師會員總數之5%。若召開會議時未及法定人數,則會議將被押後。押後之會議不論出席人數多寡亦將如常舉行。
g) 常務委員會由14名委員組成,其中7名為家長會員、7名為教師會員。
h) 校監及校長為常務委員會之當然顧問,有權列席常務委員會之會議。
i) 常務委員會有權增選顧問。
j) 委任教師會員加入常務委員會︰
教師委員應於舉行周年會員大會前由校方委任,並且在周年會員大會上確認其結果。
k) 新、舊常務委員會應於選舉大會之後,盡快舉行首次聯合會議,及由新任委員選出以下的理事︰
i) 主席(在家長會員選出)
ii) 副主席兩名(一名為家長,一名為教師)
iii) 秘書兩名,(一名為家長,一名為教師)
iv) 司庫兩名(一名為家長,一名為教師)
l) 家長委員的任期均為兩年,連選得連任,惟主席之職不得連任超過兩屆。
m) 常務委員會有權增選委員,以填補年中出現的空缺。
n) 在同屆任期內,同一家庭不可以有兩名成員出任常務委員會的委員。
o) 在上述的所有會議中,若雙方的票數相同而並無一方取得簡單多數票,則主
席可以投決定性一票。
p) 常務委員會的所有成員及顧問均為義務人員。

財 政

a) 本會可將本會的款項用於發展會務和支付各項開支。
b) 義務司庫須於常務委員會的會議中,報告本會財政狀況。
c) 常務委員會有權酌情決定從本會的款項中,撥出某些金額予學校,以供設立
獎金、獎項或其他用途,及校長有全權使用所撥給的款項。
d) 常務委員會應將本會所收到的全部款項,存放在一間指定的銀行。提取本會
款項的所有支票均須由下述人員簽署,方屬有效︰主席和司庫。而簽名的兩名人士必須為一名家長會員,一名教師會員。
e) 本會如有欠債,則常務委員會須負上責任,最高總額為二萬元正。

核 數

全體會員大會須選出一名義務核數師,負責每年最少查核本會的帳目一次。

修改會章/解散家長教師會

a) 會章的任何修訂均須由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且具投票權的會員(家長會員、
教師會員)通過。
b) 如遇本會解散,有關的決定須獲出席周年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的三分二
或以上具投票權的會員(家長會員、教師會員)贊同。若有任何餘下的資產,
只捐贈給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梁植偉中學或本港的慈善團體。

選舉家長校董

常務委員會須按《教育條例》的規定,召開選舉大會,選出「家長校董」及「替
代家長校董」,出席本校法團校董會會議。